延安西路停車場335.5平方米配套用房招租
2023-05-16
項目名稱:延安西路停車場335.5平方米配套用房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399(99)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108702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3-05-16 至 2023-05-22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延安西路停車場335.5平方米配套用房招租 | ||||||
項目編號:GP-C-ZL-202399(99) | 信息披露期限: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5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云巖區(qū)棗山路與延安西路交叉口西北方向。項目面積335.5㎡(以實際出租面積為準)。本項目在延安西路停車場,臨近地鐵站、商場、娛樂、酒店等場所,有獨特的客流優(yōu)勢,客源穩(wěn)定。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狀出租?,F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消防設施:現有設施以現狀為準。消防設施由承租方根據經營項目的消防要求,按規(guī)定自行設置,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手續(xù)后才能開展經營活動。(消防驗收合格手續(xù)取得后需在招租方備案。) 7.承租方所承租的房屋所需的經營、環(huán)評等相關手續(xù)由承租方自行辦理,并取得相關部門出具的合格文書才能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經營、環(huán)評合格文書后需在招租方備案。) 8.承租方的裝修方案必須報招租方備案和審批后方可進行裝修。 9.裝修優(yōu)惠期:若承租方租賃時間不少于一年,給與3個月裝修期,裝修期內租金按承租人摘牌價格的50%收取。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無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為5年,自招租方將租賃標的移交給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 |||
租金掛牌價 | 108702元/年 | 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3%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采取先交付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原則,遵循交三押一的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付首個季度租金。以后租賃費支付時間為上季度租賃期限屆滿10日前支付下季度租賃費用。 | ||||
租賃押金 | 一個月租金 | 1、承租方必須交付租賃押金之后才能退還交易保證金。 2、租賃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一個月租金作為租賃押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時,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中標后30個工作日內,中標人須與招租方簽訂協議,逾期未簽訂者視為放棄中標,并承擔對應責任。 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租賃押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改變房屋租賃用途的; (6)逾期支付租金超過30日的; (7)逾期支付物業(yè)管理費、水、電、氣等費用超過30日的; (8)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9)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招租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10)擅自使用非招租方提供的收銀及清分系統(tǒng)的。 4、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應將租賃押金全額退還承租方,租賃押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22000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企業(yè)須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可僅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前述資料均需加蓋企業(yè)公章; 2、需提供信用中國無失信證明及承諾書; 3、提交該經營場所的具體運營方案; 4、承租方承諾主動加入招租方的線上運營平臺的承諾函; 5、承租方承諾無條件配合甲方線上平臺的運營活動的承諾函; 6、承租方須承諾消防設施根據經營項目的消防要求,按規(guī)定自行設置,并在取得消防驗收合格手續(xù)后才能開展經營活動; 7、承租方須承諾所合作管理的場地所需的經營、環(huán)評等相關手續(xù)由承租方自行辦理,并取得相關部門出具的合格文書才能開展經營活動; 8、承租方須承諾所合作管理的房屋水、電、網絡等經營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若由招租方代繳的,承租方須依據合同規(guī)定向招租方繳納; 9、承租方須承諾承租方的裝修方案(含室內、室外)必須報招租方備案和審批后方可進行裝修。若未備案或未經審批自行搭建構筑物,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0、承租方須承諾合作期間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其合作區(qū)域內的所有安全責任,并無條件配合招租方日常經營、安全檢查、安全物資采購及管理; 11、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12、交易保證金須知。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10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楊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