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勻市新鑫資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資產招租
2023-07-20
項目名稱:都勻市新鑫資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資產招租
項目編號:GP-D-ZL-2023175(175)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3-07-20 至 2023-07-26
標的物名稱:都勻市新鑫資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資產招租 | ||||||
項目編號:GP-D-ZL-2023175(175) | 信息披露期限: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5 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本次公開招租的3處資產位于都勻市新華北路76號,資產按現(xiàn)狀出租,標的具體情況詳見標的清單。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招租資產清單 | ||||||
標的 | 資產位置 | 資產面積(㎡) | 年租金(元) | 保證金(元) | 租期(年) | 是否有原承租戶 |
1 | 都勻市新華北路 76號2層辦公室3 套(2樓) | 90 | 13560 | 3000 | 3 | 否 |
2 | 都勻市新華北路 76號2層辦公室2 套間(5樓) | 60 | 7200 | 1800 | 3 | 否 |
3 | 都勻市新華北路 76號2層辦公室3 套間(6樓) | 90 | 9600 | 2100 | 3 | 否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的,招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物的,招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招租方與承租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都勻市國有資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并加強履約管理,保證資產出租合同正常履行。 7.本次招租標的均存在抵押情況。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無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辦公、居住、倉庫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無免租期,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 按月支付租金,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承租方自合同簽訂5個工作日內,交付租金及押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將按拖欠租金的1%支付滯納金;逾期15日,招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資產。 | ||||
租賃押金 | 1個月租金 | 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1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后可轉為租金或押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納交易服務費,交易所有權從已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胡經理 聯(lián)系電話:15186981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