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體育文化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4宗資產招租項目(第一批)
2024-04-30
項目名稱:遵義市體育文化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4宗資產招租項目(第一批)
項目編號:GP-D-ZL-2024195(195)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披露表
信息披露日期:2024-04-30 至 2024-05-15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遵義市體育文化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4宗資產招租項目(第一批) | ||||||||||||
項目編號:GP-D-ZL-2024195(195) | 信息披露期限: 2024.4.30-2024.5.15 | |||||||||||
標的情況簡介:本次公開招租的4宗資產按現狀出租,標的具體情況詳見標的清單。 | ||||||||||||
序號 | 資產坐落 | 面積(㎡) | 租金掛牌價(元/年) | 遞增率(%) | 用途限制 | 租賃年限(年) | 履約保證金(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免租金裝修期(月) | 競價漲幅 | 交易保證金(元) | 備注 |
標的1 | C附12至15屋面場地 | 391.16 | 46939.2 | 前兩年不變,從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總額的基礎上按每年5%遞增至租賃期滿 | 不限制 | 5 | 11734.8 | 季度支付 | 2 | 每次增幅價在上一次競價的基礎上漲幅價不低于200元或是200元的整數倍 | 11735 | |
標的2 | C附16至20屋面場地 | 381.63 | 45795.6 | 前兩年不變,從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總額的基礎上按每年5%遞增至租賃期滿 | 不限制 | 5 | 11448.9 | 季度支付 | 2 | 每次增幅價在上一次競價的基礎上漲幅價不低于200元或是200元的整數倍 | 11450 | |
標的3 | C地下停車場入口屋面場地 | 112.25 | 13470 | 前兩年不變,從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總額的基礎上按每年5%遞增至租賃期滿 | 不限制 | 5 | 3367.5 | 季度支付 | 2 | 每次增幅價在上一次競價的基礎上漲幅價不低于200元或是200元的整數倍 | 3368 | |
標的4 | G1-16庫房 | 25.36 | 6999.36 | 不遞增 | 合法經營的物品庫房 | 2 | 1749.9 | 季度支付 | 無裝修免租期 | 每次增幅價在上一次競價的基礎上漲幅價不低于200元或是200元的整數倍 | 1750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4.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5.本次租賃標的均屬于自建房,未辦理產權證。 6.標的1至標的2面對體育場一側的下方營業(yè)房已出租,承租方同意下方營業(yè)房租戶將其裝修的門頭在原營業(yè)房屋面上空延伸1.5米高度。面對體育場一側的下方營業(yè)房已出租,承租方同意下方已租營業(yè)房租戶將其裝修的門頭在原營業(yè)房屋面上空延伸1.5米高度。 7.標的1至標的3水電排污等相關設施由承租方自行完善,并承擔相應費用。承租方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將裝修方案上報招租方審核同意后才能進行裝修,否則,未經招租方同意,且給該標的下方已出租的營業(yè)房造成安全隱患、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均由承租方承擔,同時承擔安全責任及相關費用。承租方自行與相關單位協調所修構建物的相關手續(xù),在承租標的上修建構建物導致相關單位要求停工、整改或不同意修建、裝修、經營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標的1標的4均以現狀出租,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承租方需繳納2元/平方米/月的物業(yè)管理費。 9.其他租賃限制條件:(一)承租方對該物業(yè)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承租方有轉租行為的,一經發(fā)現,立即終止合同,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二)在租賃期內由承租方負責承租物業(yè)的日常維修維護并承擔相應費用(含房屋滲漏、排污道堵塞等的維修),因承租方日常維護維修不善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賠償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三)承租方租賃期間不得對承租該物業(yè)進行有損房屋安全的結構性改造。(四)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需合法使用該物業(yè),不得在租賃的該物業(yè)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妥善處理好與各方面的關系。 10.意向承租方最終成交后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時需按照附件模板簽訂《個人擔保書》。 11.本次租賃需簽訂承諾書,內容詳見附件。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 法人 □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1、以非自然人(如公司、單位等組織機構)作為承租方的,需提供在政府相關單位備案的印章證明,法人身份復印件,同時提供股東簽訂個人擔保書并提供資產證明,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2、以自然人作為承租方的需提供個人征信報告、身份證復印件。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詳見標的清單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詳見標的清單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標的清單 | |||||||||||
租金支付方式 | 詳見標的清單 | 租金支付方式: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5個工作日內,交付3個月租金,以后租賃費支付時間為第二季度上一個月的20日以前支付下一季度租賃費用。 | ||||||||||
履約保證金 | 詳見標的清單 | 退還履約保證金約定:(一)資產招租信息發(fā)布后意向承租方在報名時需向招租方繳納競租底價月租金的3倍金額作為履約保證金,意向承租方未獲得租賃權,則招租方在20個工作內將履約保證金不計息全額退還。 (二)意向承租方成為最終承租方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向招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同時按合同約定繳納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由招租方轉換成租賃保證金(注:不足部分的租賃保證金由我方補足,多余部分的租賃保證金轉換成首付的部分租金)。逾期,未與招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向招租方繳納的上述履約保證金,招租方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標的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承租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6、承諾書。(上述所有資料均需加蓋公章或手?。?/td>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10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特別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委托方應按規(guī)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貴州陽光交易所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fā)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為唯一項目信息咨詢、報名渠道,如意向方通過其他渠道進行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應獨立承擔所有風險,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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