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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遠通大廈8層辦公房地產(chǎn)招租項目
2024-05-09
項目名稱:貴陽市遠通大廈8層辦公房地產(chǎn)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GP-A-ZL-2024199(199)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招租資產(chǎn)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4-05-09 至 2024-06-04
招租資產(chǎn)清單 | ||||||||||||
序號 | 資產(chǎn)名稱 | 招租面積(㎡) | 租期(年) | 租金掛牌價(元/年) | 交易保證金(元) | 租賃押金(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用途限制 | 免租期 |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 | 資產(chǎn)存在情況 (抵押/占用) | 是否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及權證號 |
1 | 遠通大廈第7層 | 800.99 | 1-3 | 480,594.00 | 100,000.00 | 一季度租金 | 季付 | 辦公 | 無 | 否 | 占用 | 已辦理 |
2 | 遠通大廈第8層 | 800.99 | 1-3 | 480,594.00 | 100,000.00 | 一季度租金 | 季付 | 辦公 | 無 | 否 | 占用 | 已辦理 |
3 | 遠通大廈第9層 | 800.99 | 1-3 | 480,594.00 | 100,000.00 | 一季度租金 | 季付 | 辦公 | 無 | 否 | 占用 | 已辦理 |
4 | 遠通大廈第13層 | 800.99 | 1-3 | 480,594.00 | 100,000.00 | 一季度租金 | 季付 | 辦公 | 無 | 否 | 占用 | 已辦理 |
5 | 遠通大廈第17層 | 800.99 | 1-3 | 480,594.00 | 100,000.00 | 一季度租金 | 季付 | 辦公 | 無 | 否 | 占用 | 已辦理 |
6 | 遠通大廈第20層 | 800.99 | 1-3 | 480,594.00 | 100,000.00 | 一季度租金 | 季付 | 辦公 | 無 | 否 | 占用 | 已辦理 |
7 | 遠通大廈第21層 | 800.99 | 1-3 | 480,594.00 | 100,000.00 | 一季度租金 | 季付 | 辦公 | 無 | 否 | 占用 | 已辦理 |
8 | 遠通大廈第22層 | 800.99 | 1-3 | 480,594.00 | 100,000.00 | 一季度租金 | 季付 | 辦公 | 無 | 否 | 占用 | 已辦理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是 □否 □未安裝 | ||||||||||
電 | ■是 □否 □未安裝 | |||||||||||
燃氣 | □是 ■否 □未安裝 | |||||||||||
電話 | □是 ■否 □未安裝 | |||||||||||
光纖 | □是 ■否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是 ■否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zhuǎn)租(收取轉(zhuǎn)讓費)、轉(zhuǎn)讓、轉(zhuǎn)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現(xiàn)有裝修拆除、內(nèi)(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jīng)濟補償。 6.本次招租標的存在占用,新承租方需自行與占用方商議騰房搬離時間。 | |||||||||||
對承租方資質(zhì)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zhì)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無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chǎn)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chǎn)(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jīng)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根據(jù)資產(chǎn)性質(zhì)對應進行經(jīng)營。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3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詳見招租資產(chǎn)清單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招租資產(chǎn)清單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采取先收取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按季度支付。 | ||||||||||
租賃押金 | 3個月租金 | 作為承租方對所租整體房產(chǎn)以及履約能力的保證,押金在租賃期滿后按租賃合同約定辦理(押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招租資產(chǎn)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zhuǎn)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其他 | 1、如產(chǎn)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jīng)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1、承租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供在有效期內(nèi)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現(xiàn)場踏勘表(需招租方簽字確認);5、意向承租方登記表;6、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chǎn)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nèi)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nèi)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楊經(jīng)理、張經(jīng)理、耿經(jīng)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4702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