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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軌道交通1號線八鴿巖站C出口零星地塊使用權招租
2024-09-02
項目名稱:貴陽軌道交通1號線八鴿巖站C出口零星地塊使用權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4471(471)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5年租金:人民幣113584.89元
信息披露日期:2024-09-02 至 2024-09-06
標的情況簡介:貴陽軌道交通1號線八鴿巖站C出口零星地塊位于八鴿巖地鐵站C出口旁,地塊總面積:488.70㎡;可用面積約(即計租面積)260.86㎡;不可用面積:227.84㎡(見附件1),屬于交運集團征收范圍,地塊為露天地塊,地塊形狀不規(guī)則,已硬化平整,已用圍擋圍蔽。本次招租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租。如發(fā)現(xiàn)承租人在競租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競租、承租資格,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本項目需進行現(xiàn)場踏勘,簽訂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后方可報名。 出租標的物按現(xiàn)狀交付,現(xiàn)狀為: (一)出租標的物內有雜物堆放,需承租人自行清理,出租標的物已進行簡單硬化處理。 (二)地塊為露天地塊,有圍擋圍蔽。 (三)出租標的物內無水電接入,承租人須自行負責出租標的物內的設備設施的申請和承建,相關設備設施由承租人負責日常運營及維護。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四)確因市政、公共交通項目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移交的,待達到項目移交條件時開展移交工作。 (五)根據(jù)《貴陽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第三章第二十條重點保護區(qū)范圍包括:地面車站和高架車站、地面線路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3米內;出入口、通風亭、車輛基地、控制中心、變電站、冷卻塔等建(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外側5米內的規(guī)定,按規(guī)定退距5米后,在確保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對地塊進行開發(fā)利用。 (六)承租人若需在租賃標的物上建設相關建筑物或構筑物,應自行負責辦理所有必要的審批手續(x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同時,承租人應自行協(xié)調并處理好與周邊鄰里的關系,以及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F(xiàn)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意向承租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執(zhí)行標準:意向承租人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 |||
資格條件 | 詳見附件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不得經營國家法律、法規(guī)禁止及影響公共交通建設、運營、物業(yè)開發(fā)等業(yè)態(tài)。同時承租人須做好出租標的物的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安全生產、消防、治安、環(huán)保、衛(wèi)生等管理,并自行辦理報批、報審等相關手續(xù)。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本次協(xié)議出租項目租賃期限擬定為5年,經營準備期1個月,租賃期限自起租日起開始計算。 | |||
租金掛牌價 | 5年租金:人民幣113584.89元 | 詳見附件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詳見附件 | ||||
租賃押金 | 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首年租金的50%(以元為單位向上取整) | 詳見附件 | ||||
交易保證金 | 5000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4、交易保證金須知;5、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以上資料加蓋公章或手印)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10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汪經理 王經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6793166 |
模板合同-《貴陽軌道交通1號線八鴿巖地鐵站C出口零星地塊租賃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