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qū)成品糧油(菜籽油30噸)采購及代儲 服務項目
溪區(qū)成品糧油(菜籽油30噸)采購及代儲
服務項目供應商征集公告
一、采購內容
30噸成品油(菜籽油)的采購及代儲服務
二、采購品種要求
1.采購品種:菜籽油
2.規(guī)格:20L/瓶含及以下
3.等級:四級及以上
4.質量要求:符合國標四級及以上質量標準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5.生產日期:入庫前近30日內加工生產
6.標簽、包裝、運輸要求:須符合國家關于包裝物、標簽標識的相關標準,嚴格執(zhí)行《糧食運輸技術指南(試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guī)范》等國家糧油運輸技術規(guī)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載具(火車皮、車輛、包裝物、油罐、鋪墊物等)裝運糧油,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
三、代儲服務要求
1.對成品油提供代儲服務,供應商須負責該批成品油動態(tài)儲備,以保證成品油常儲常新。
2.代儲補貼由保管費和輪換費組成,其中保管費不高于365元/噸·年(最終由采購方與成交供應商協(xié)商確定),輪換費為233元/噸一年。
備注:采購方另行撥付。
四、采購單價限價
最高限價為10540.00元/噸(供應商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
五、其他要求
1.成交后,成交供應商同時簽訂《成品糧油采購協(xié)議書》和《成品油儲備委托儲存協(xié)議》,成交后5天內未簽訂視為違約,將沒收競價保證金。在合同履約過程中未完全履約或部分履約均視為違約,采購方有權利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追究違約責任。
2.從簽訂《成品糧油采購協(xié)議書》起20天內供應符合采購方要求的菜籽油到采購方指定地點。
3.對采購方承儲的區(qū)級成品油(菜籽油)進行代儲管理,實行動態(tài)輪換,保證常儲常新,庫存數(shù)量不低于下達計劃數(shù)的90%,剩余10%折算為資金存放在農發(fā)行開設的專戶上(采購方接收短信通知)。
4.代儲期限:自簽署《成品油儲備委托儲存協(xié)議》之日起至花溪區(qū)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下達該批成品油(菜籽油)出庫相關文件后止。
5.供應商須在發(fā)布競價結果通知單之日起5日內,在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花溪支行開設專戶,保證資金專戶運行、封閉管理,代儲期滿后按所代儲成品油(菜籽油)初始成本足額歸還貴陽花溪宏騰糧油購銷有限公司。
6.代儲期內,供應商須實行專倉專人管理,倉房中不得存放與該批成品油(菜籽油)無關的物品、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7.供應商須嚴格執(zhí)行采購方要求的產品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不摻雜使假,不違規(guī)使用添加劑。
9.供應商在代儲期間須服從貴陽花溪宏騰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監(jiān)管。
10.供應商在簽訂《成品油儲備委托儲存協(xié)議》之日5個工作日內按成交金額辦理全額擔保,方式為抵押、質押或擔保。供應商須對該批成品油按成交金額提供全資擔保,并向采購方提交辦理完成全資擔保的相關資料和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有效的擔保相關資料。
11.供應商須按照糧食監(jiān)管信息化要求配備相關設施設備。
12.代儲服務相關要求詳見《成品油儲備委托儲存協(xié)議》。
六、入庫驗收
入庫的縣級儲備成品大米質量檢驗以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廠家按批次提供的質檢報告,由有資質的質檢機構進行抽樣檢驗出具的質檢報告為依據(jù)(質檢報告含質量指標和食品安全指標),并隨車提供出入庫單據(jù)。入庫完畢后,由花溪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組織綜合驗收,經綜合驗收合格的,轉為縣級儲備糧并移交給乙方進行規(guī)范管理。在驗收合格供應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予采購方后,進行采購貨款支付。
七、采購貨物供應完成時間及供貨地點要求
1.初始采購供應完成時間:簽訂《成品糧油采購協(xié)議書》后20日內完成入庫任務。
2.供貨地點:原則上儲存在花溪區(qū)臨近行政區(qū)域,附近確實無可使用倉的,可擴大至貴陽貴安臨近行政區(qū)域。
八、履約保證金
1.區(qū)級儲備成品菜籽油采購及代儲服務項目履約保證金:
競價結果通知單發(fā)布后5天內,成交人須向采購方繳納貨款總金額5%的資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入庫完畢經采購方上級油權主管部門委托的第三方綜合扦樣,并出具檢測結果為合格的質檢報告,轉為區(qū)級儲備糧,按規(guī)定完成移交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給成交人。
2.代儲保證金:競價結果通知單發(fā)布后5天內,成交人須按《成品油儲備委托儲存協(xié)議》向采購方繳納貨款總金額2%的資金作為保證金。
九、付款方式
1.采購貨款付款方式:各標的入庫完畢且農發(fā)行貸款到賬后,采購方支付至總貨款的30%,綜合驗收通過轉為區(qū)級儲備油后采購方支付剩余貨款。
2.代儲費用支付方式按《成品油儲備委托儲存協(xié)議》約定執(zhí)行。
十、供應商相關要求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2.提供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
3.供應商符合《花溪區(qū)成品糧油儲備管理實施細則》中代儲企業(yè)條件:
(1)代儲企業(yè)及庫區(qū)應具備較好的交通條件、交通便利;(提供交通便利情況說明或承諾函)
(2)成品油代儲企業(yè)的倉容量不得低于250噸,月均經營量不得低于100噸;(提供證明材料)
(3)嚴格執(zhí)行產品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不摻雜使假,不違規(guī)使用添加劑;(提供承諾函)
(4)企業(yè)內部規(guī)章制度健全、管理規(guī)范,安全生產措施齊全,未發(fā)生菜籽油儲存安全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提供承諾函)
(5)經營管理和信譽良好,在遵紀守法和商業(yè)信譽方面無不良記錄;(提供聲明函)
(6)大米加工企業(yè)作為代儲企業(yè)的,加工、分裝能力大于40噸/天,擁有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從業(yè)資格的糧食保管、檢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提供證明材料)
4.提供等額擔保相關的印證資料。
備注:以上資料未提供齊全或提供的資料不符合公告要求將失去競價資格。(提供的資料需加蓋公章和騎縫章并裝訂成冊)
十一 、咨詢服務費用
代理機構向成交供應商收取的咨詢服務費用具體如下:
咨詢服務費向成交供應商收取叁仟元人民幣(¥3000.00元)(含稅價)。
項目完成后,成交供應商將咨詢服務費一次性匯入代理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并以代理機構核實費用到賬為準。
十二、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1.信息公告期:
不變更信息公告條件下,公告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為止。
2.公告期滿,若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供應商:
不變更公告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公告,延期最多不超過2次。
3.公告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
以不超過公告最高限價內,報名時填寫的意向價成交。
4.公告期滿,若征集到兩個或以上符合條件的供應商:
通過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競價方式、時間等經采購方確認后另行通知。
5.供應商遞交材料:
遞交內容:按供應商相關要求第1、2、3、4條準備相關材料遞交;
遞交地點:貴陽市觀山湖區(qū)畢節(jié)路58號聯(lián)合廣場A座四樓407
聯(lián)系人:王春 聯(lián)系電話:0851-84581265十三、競價保證金設定
1.金額
50000.00元,成交后,成交供應商同時簽訂《成品糧油采購協(xié)議書》和《成品油儲備委托儲存協(xié)議》,成交后5天內未簽訂視為違約,將沒收競價保證金。在合同履約過程中未完全履約或部分履約均視為違約,采購方有權利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追究違約責任。
2.交納時間
(1)領取競價手冊后至競價截止時間前。
(2)公告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在報名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交納保證金。
3.交納事項
供應商按本公告的約定金額交納競價保證金至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4.保證金退還
項目結束后,參與供應商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提供退還保證金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后無息原路返還。
十四、采購方(貴陽花溪宏騰糧油購銷有限公司)承諾
本采購方現(xiàn)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內容在其網(wǎng)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的信息并組織實施。本采購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如下承諾:
1.本次采購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我方對本公告所指的采購產品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采購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征集公告》及附件資料內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采購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十五、供應商享有的權利及義務
1.供應商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公告標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銷售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
2.同時供應商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銷售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3)未經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意,不得與銷售方私下達成交易。
十六、風險提示
1.本公告標的的合法性及真實性由采購方負責,交易過程中存在相關交易風險及法律糾紛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并解決。
2.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對交易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證。對任何因直接或間接使用本網(wǎng)站內容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關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損失,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標的以交割產品現(xiàn)狀為準,供應商可在公告期間申請實地查看,供應商決定參與競價的,視為對競價標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十七、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聯(lián)系信息
聯(lián)系人:文有杰
聯(lián)系電話:0851-84581265
網(wǎng)址:http://m.vetterpa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