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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巖區(qū)馬王廟黎蘇路43號資產招租
2024-12-24
項目名稱:云巖區(qū)馬王廟黎蘇路43號資產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4701(701)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2254.32元/月
信息披露日期:2024-12-24 至 2024-12-30
標的情況簡介:資產位于云巖區(qū)馬王廟黎蘇路43號,建筑面積563.58m2,用途為庫房。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狀出租?,F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承租方裝修前應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和提交《裝修方案》,經出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免租期原則不超過30天。 7.該項目存在原租戶,原租戶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產生新承租戶的,新承租戶需自行與原承租戶協商騰房搬離時間。 8、本次招租標的已納入征收范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風險,請意向方全面了解標的情況后審慎考慮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組織或公民 | |||||||
資格條件 | 無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其他 | 合同期限不超過2年。 | ||||||
租金掛牌價 | 2254.32元/月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 承租方自合同簽訂3個工作日內,交付首月租金,后續(xù)租金支付時間為上一月租賃期限屆滿10日以前支付當月費用。 | |||||||
租賃押金 | 不低于1個月的租金收取 | ||||||||
交易保證金 | 5400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納交易服務費,交易所有權從已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6、交易服務費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楊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