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lián)公告

十字里、南悅里廣告招租(延期)

2022-07-22
項目名稱:十字里、南悅里廣告招租(延期)
項目編號:GP-C-ZL-2022068(67)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52萬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2-07-22 至 2022-07-28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標的物名稱:十字里、南悅里廣告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2068(67)信息披露期限: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5個工作日)
標的情況簡介:十字里廣告位位于貴陽市云巖區(qū)中華路與中山路交叉口,即大十字地下通道內,共計49處;南悅里廣告位位于貴陽市南明區(qū)紀念塔地下通道內,共計81處。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是  ■否 標的物資產(chǎn)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是  ■否



備注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是   □ 否  ■ 未安裝
  ■ 是   □ 否  □ 未安裝
燃氣  □ 是   □ 否  ■ 未安裝
電話  □ 是   □ 否  ■ 未安裝
光纖  □ 是   □ 否  ■ 未安裝
有線電視  □ 是   □ 否  ■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1、租賃期間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廣告位現(xiàn)狀(含設備)出租?,F(xiàn)有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重新更換設備、拆除等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jīng)濟補償。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承租方性質□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資格條件交易保證金15萬,報名時交納。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環(huán)境衛(wèi)生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安全生產(chǎn)承租方裝修和經(jīng)營期間應合法經(jīng)營、安全生產(chǎn),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chǎn)(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jīng)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用途限制廣告發(fā)布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3年
租金掛牌價   52萬元/年租金遞增幅度:每年遞增5%。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5個工作日內,交付首季租金,以后租賃費支付時間為上一季度租賃期限屆滿10日以前支付一下季度租金。
履約保證金10萬元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10萬元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jīng)濟損失。
2、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應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交易保證金15萬元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其他1、如產(chǎn)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jīng)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報名提供資料:1、承租方為法人組織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chǎn)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終止信息披露。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保證金繳納賬號開戶名: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繳退有關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項目聯(lián)系人:何經(jīng)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6793166